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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取消文理分科,实行“3+1+2“!

时间:2022-06-27 10:43:00    作者: 高校招生网
山西取消文理分科!实行“3+1+2”模式
 
 
6月2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高考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系统安排。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通过深化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一系列举措,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进一步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近年来,围绕高考综合改革目标任务,持续加强基础条件建设。一是完善配套制度。出台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计划、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印发了《山西省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等系列配套文件。二是改善办学条件。围绕落实高考改革综合素质评价和“选课走班”要求,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到1100元以上,实现新教材、新课程全覆盖,高中学校生师比、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率、理科实验仪器达标率等指标明显改善,“大班额”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强化考试安全。全省建成标准化考点404个、标准化考场18925个,实现了考生入场人脸识别系统全覆盖,考点入口安检门全覆盖,统一配备试卷运送车载定位监控系统,基本满足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
 
2021年,我省通过了教育部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评估,今年年初被中央确定为第五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省教育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借鉴先行改革省份成功经验,充分考虑我省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中教师队伍结构等因素,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制定完成了《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审核备案后,由省政府正式印发执行。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我省2022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5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以及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包括四方面的任务。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自2022年秋季高一年级新生入学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门科目,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其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是健全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中学校重点考查、如实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在对学生评价材料进行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高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促进公正、科学选拔人才。
 
三是深化统一高考考试招生改革。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统一高考招生考试将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由省级统一命题,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2门。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50分,按原始分计入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各为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紧随统一高考之后进行。招生录取按照物理、历史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
 
四是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评价选拔方式,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比例,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积极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管理等4个方面对各级各部门提出要求,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三、《实施方案》的基本特点
 
总体看,《实施方案》主要体现了四方面特点。
 
一是体现了制度设计的系统性。《实施方案》以高考为突破口,对教学、考试、招生、育人等全链条进行了整体设计,形成了贯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综合改革。
 
二是体现了教育评价的导向性。《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突出对学生综合性、过程性、发展性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是体现了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实施方案》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将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教育教学有机衔接,通过多元化的人才素质结构和多样性的考试方式,构建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人才培养体系。
 
四是体现了考试招生的公平性。《实施方案》将促进公平公正作为基本价值取向,优化考试科目赋分办法,完善多渠道监督体系,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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